【侨外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外事侨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韶关市曲江区外事侨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韶关市曲江区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韶办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侨外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外事侨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侨外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外事侨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韶关市曲江区外事侨务局开展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

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韶关市曲江区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韶办字〔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部分干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四风”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出重拳,在提升机关效能上用实招,在严肃工作纪律上动真格,下大力气解决我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自觉性。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201561日至11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全体党员干部。

三、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对局党组、单位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对科(室)或个人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2.组织纪律性不强。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散布小道消息、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娱乐、炒股。

3.工作落实不力。在工作中只部署、不落实,遇到矛盾绕道走,当“甩手掌柜”;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只说事情不能办、不好办,不说怎么办、如何办,没有落实首问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出现时,政出多门,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

(二)慢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服务意识差办事慢。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导致服务对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满意办理申请事项;对服务对象的请求能够明确答复而含糊不清答复,能够立即办理而拖延怠慢,能够解决而推诿;在受理经办事项中,以各种理由让服务对象来回跑从而拖延办事时间。

2.股(室)内部不协调办事慢。股(室)内部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流程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对已经过协调的事宜,借口各种理由,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3.急事特事“中梗阻”办事慢。在一些急事特事办理上,不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导致工作卡在某一环节或某一人手中;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慢作为,导致发生“领导急、群众急、办事人员不急”的“中梗阻”问题。

(三)乱作为整治的主要内容

1.不按程序乱办事。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2.行为失范乱办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职责而且能够履行但未履行,造成工作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

3.违规违纪乱办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开会、违规出国出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占用办公用房;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权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筑牢干部职工“在其位谋其政”、“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基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岗位职责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干部熟悉岗位职能,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

(二)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干部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三)集中专项督查。区直机关工委将统筹协调区委督查室、组织人事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由陈志伟局长任组长,邓万正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万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监督问责。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整治活动开始后,局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局在会议室外设置意见箱,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6666138(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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