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怀集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怀集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怀集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

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推进现行“多门”向“一门”集中,“多网”并“一网”的审批模式,建立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统一窗口受理、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统一网上办理、统一效能监察,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政府部门壁垒引致的“信息孤岛”、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建立县、镇、村三级政务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同城化服务体系。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1、建立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在现有行政服务机构窗口建设模式和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县镇两级行政服务机构从“一楼式”服务向“一窗式”服务转变,服务窗口从“单项服务”向“全科服务”转变。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后台实质性审查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开展,相应的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各部门也可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村(居)可以“五全”公共服务站为基础,探索建立一门式行政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2、建立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学习借鉴佛山市经验,在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公共申办审批系统的基础上,衔接省市的要求,拓展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网上办事大厅、窗口的办事导航进行功能拓展和界面创新,按主题分类清晰直观划分专栏,设定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时限提醒功能,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变多网为一网受理。

3、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实体办事大厅要与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无缝对接,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建立网上预审和“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网上办事制度,推动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办事服务相融合。推行审批办事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受理、邮政速递、网上缴费等服务,与实体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服务相衔接,推进传统实体大厅服务功能转型,使综合服务窗口成为引导和推动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同时提供PC端、手机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在实体办事大厅设置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建立前期导办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务指引。

4、分类推进自然人和法人一门一网办理模式。在推广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法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模式。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县级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将市场经营、投资建设、社会民生、专项业务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镇(乡)、村(居)则只设置一个综合性办事窗口,对已进驻的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分类和标识,与未进驻的明确区分,并实行不同的办事流程。

(二)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标准化

1、推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2、制定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难,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3、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部分办事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可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出具审批结果。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以办理事项为主题导向,在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整合优化法人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模式。

4、推广政务服务标准化通用模式。在综合考虑各镇(乡)人口、距离、办事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统一县、镇(乡)、村(居)政务服务在事项、要素、流程、形象、服务等方面的各项业务标准,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5、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大力推广应用电子政务数据交换系统,各单位自建的审批服务系统可以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获取有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建立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工作机制。

(三)构筑统一的政府服务信息共享体系

1、建设全县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县、镇(乡)、村(居)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服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3、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深化各镇(乡)、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推进身份证号作为公共服务事项、证照、材料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办事的一号申办,历史办事数据可重复利用,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4、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形成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大幅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四)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

1、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全县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衡量标准,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将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结合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引入第三方测评,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考评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2、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擅自增加或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给予红牌警告或纪律处分,强制停止实施;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给予黄牌警告实时预警,提醒相关单位加紧办理;对超时未办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

3、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 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结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65月中旬)

1、制定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科工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2、召开全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动员大会,部署各项改革工作。(县编办、县监察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第二阶段(20167月底前)

1、成立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2、在全县范围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工作。(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制订《怀集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县直各有关单位)

4、结合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5、制定《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探索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县发改局)

6、组建一门式政府服务综合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调配方案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城区综合受理平台一体化建设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怀城镇人民政府)

7、在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基础上,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及调试工作。(县科工商务局、县信息中心)

(三)第三阶段(201611月底前)

1、按照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实现所有县直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网受理;在结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对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实现年业务量超千件的国家、省、市垂直业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怀集分厅对接。(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怀有关单位)

2、按照省的标准和规范,建成完善的县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和企业投资审批系统,开展与县直相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对接,打通县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各子系统,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县科工商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3、推动县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县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办、县科工商务局、县信息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4、组织人员培训,包括业务标准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5、完成县级一门式政府服务综合窗口的建设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四)第四阶段(201612月底前)

1、基本完成全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通用模式,推动县、镇、村三级的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县科工商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2、统筹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县科工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信息中心)

3、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县府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怀集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编办),统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工作。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为形成改革合力,加快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进度,在县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框架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县编办负责专责小组日常工作,会同其他成员单位起草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并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推动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县发改局负责统筹推进投资领域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县科工商务局、县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全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抓好技术攻关,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县监察局负责统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县级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行政服务机构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各镇(乡)可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机构和调整、增加人员编制配置,通过将各部门原有服务人员就地调配划转、购买第三方服务或增加人员力量等方式解决。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配置应综合考虑政治品质、服务意识、业务素质等要素择优选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将全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作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县府办、县监察局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镇(乡)、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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