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数字经济治理
·观察·//25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现状及启示李峄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客观上进一步加快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步伐。目前,数字经济治理的分项议题已经进行了多次探讨,但仍未形成全球性的规则架构。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应提前谋划布局,抢抓数字经济规则构建的契机,厘清参与全球治理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思路。关键词: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启示中图分类号:F113文献标识码:ADOI:10.13561/j.cnki.zggqgl.2021.01.008自20世纪90年代美国率先掀起数字革命①以来,数字经济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争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主动权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数字经济是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后,引发一系列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形成的新型经济形态。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大国,我国应继续强化数字经济建设,积极探索国际合作议题的解决思路,提升政府应对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主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全球共识。监管跨境数据流,如何利用数据促进相关技能的发展和能力的提升以及竞争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更新等。2.二十国集团(G20)将全球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聚集在一起,研究制定合适的数字化政策,旨在实现经济增长和解决数字化及其给社会规则带来的挑战。2016年G20杭州峰会启动了数字经济政策讨论,提出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这是全球首个由多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政策文件,标志着世界数字经济发展正式走上全球性治理议程。2018年,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将重点放在数字政府、数字性别鸿沟、基础设施部署和数字经济衡量指标上,建立了全方位的数字政策库,并通过了《G20数字经济部长宣言》及《G20数字政府原则》等多个附件。2019年G20大阪峰会发布《数字经济大阪宣言》,宣布启动“大阪轨道”,承诺致力于推动国际政策讨论和国际规则制定。2020年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G20数字经济部长特别会议,强调要通过数字技术和相应数字政策强化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二)发达国家积极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构建一直以来,以七国集团(G7)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体系建设。自2016年起,G7开始组织信息和通信技术部一、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现状(一)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处在研究与探讨阶段目前,全球性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尚未成形,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处于探索阶段。1.联合国一直主张在合作框架内对数字经济治理问题进行讨论,通过鼓励跨领域思考和行动破除孤岛意识,并在各利益攸关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2019年6月,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发布纲领性文件《相互依存的数字时代》,强调通过多边合作完善数字合作机制,降低全球数字鸿沟。2019年9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内容,包括如何对数据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进行分配,如何建立消费者信任和保护数据隐私,如何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6//《中国国情国力》2021年第1期|总第336期长会议,强调基础设施投资、数字素养和可接入性的重要性,提出要促进跨境数据流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网络安全,通过开放市场、交互操作标准促进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研发等。2017年G7信息通信技术和工业部长会议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责任声明,号召所有国家在使用信息通信技术时要遵纪守法、互尊互助,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维护网络空间的稳定性与安全性。2019年G7峰会的主题之一是利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创造的机会,针对社交网络服务等数字服务领域制定相应的消费者保护措施,进一步商讨解决有关数字税的问题。法国、英国等国试图以单边行动对互联网企业开征数字税,意图改变全球数字经济的税收规则。(三)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能力欠缺以金砖国家组织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保护数据安全为主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如2019年12月11日,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向印度议会提交了《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的修订版本,对敏感和关键性的个人数据实施限制政策,即要求本地化储存并限制跨境流动;制定社交媒体中介规范,要求社交媒体中介必须设置身份验证。2020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对个人信息的跨境流动进行了限制,充分保护境内个人信息安全。俄罗斯也出台了“第242-FZ号联邦法”《个人数据法》等法律,规定信息拥有者、信息系统运营方有义务将存有俄罗斯联邦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库存放在俄罗斯境内。二、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1.数字经济发展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奠定了基础。从总量来看,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大变局下的可持续发展新动能》测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达到5.2万亿美元。从贸易来看,据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测算,2019年我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额达2718.1亿美元,较2005年增长了4.6倍,其中,数字贸易企业在2019年全球500强中上榜217家,总估值为9413.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从数字基础设施来看,5G布局走在世界前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我国5G商用加快推进,截至2020年10月,从已建成开通5G基站超过60万座,5G终端连接数超过1.5亿台(部)。从技术研发来看,据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2020年3月公布的最新5G行业专利报告数据,截至2020年1月,全球5G专利声明达到95526项,申报的5G专利族21571个。其中,我国企业声明的5G专利占比32.97%,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未来,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需求将逐渐增大。2.丰富的数字经济议题为我国争取国际话语权提供了新契机。传统议题下的国际话语权格局较难打破,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议题成为我国争取国际话语权的新渠道。我国作为2016年G20峰会的主席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峰会的一项重要议题,主持起草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提出了数字经济概念、发展理念以及原则,贡献了中国智慧。在2019年5月举行的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中,我国积极提交首轮提案,旨在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的跨境货物贸易及物流、支付等相关服务,推动建立规范便利、安全可信的电子商务交易和市场环境。在2019年的日本G20峰会上增加了人工智能(AI)议题,新原则主张AI在带来促进经济增长等好处的同时,可能对就业造成影响并带来数字鸿沟,倡导为人类意志决定留下余地等安全措施以降低伦理风险。目前,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议题还包括数据流动、知识产权和数字贸易等,均为我国争取国际话语权提供了新契机。(二)挑战1.利益多元化增加了我国参与的难度。当前各国数字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利益多元化显著,导致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难度增大。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生产要素,是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关键领域,各国对数据安全问题主张不同[1]。如美国在数据治理领域树立“长臂管辖”规则。2018年通过的《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规定,只要是在美国实际开展业务的公司,无论数据存储在何
·观察·//27■风月窗间|李强/摄
处,都属美国管辖,赋予美国政府调取存储于他国境内数据的合法权利。但美国的数据,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政府经美国同意后才能调取。欧盟注重数据安全、电子商务公平性原则及个人信息保护,并出台了个人隐私保护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欧盟境内成员国之间的非个人数据能跨境自由流动,对于欧盟外国家和地区的数据流动,欧盟采取分级管理的策略。对于欧盟认可的、能够提供“充分保护措施”的国家或地区,数据流入不需要获得额外批准和授权(目前仅有加拿大、阿根廷等12个国家和地区满足这一条件),对于其认为无法达到“充分保护”水平的国家、地区和企业,欧盟则通过提供标准合同文本约束和保护其与数据接收方之间的传输行为[2]。日本则在TPP/CPTPP条款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不得限制特定网站和互联网服务、不得违反正当程序要求企业披露数据和商业秘密等,对数字贸易安全治理制定了较高的标准。2019年以来,各国都已经意识到数据安全治理的重要性,纷纷加快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这对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2.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剧了我国参与的复杂性。数字技术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要求国际治理体系随之进行适度调整,增加了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复杂度。如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融合,出现自动驾驶。2017年以来,美国就开始使用无人驾驶卡车进行全境送货。2020年10月21日我国首个常态化运营的5G无人驾驶公交落地苏州,北京和长沙也先后放开了无人驾驶出租车服务。随之出现的是亟需解决的伦理问题:无人驾驶出现车祸时,应该如何做出判定,其中的算法法则应该如何设定,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此外,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近年来各国关注的重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2019年全球云服务市场规模同比增长26%,全球服务贸易中一半以上已实现数字化。数字贸易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方向。由于数字贸易处于网络虚拟空间,侵权行为更为隐蔽,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将增大。加之数字技术应用还需要克服数据跨区域流动障碍、解决信息不对称、调整不同区域的资源分配不均等多方面的适配性问题,这对我国监管体系均是巨大考验,进一步增加了我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复杂性[3]。三、启示(一)加快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我国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夯实内生动力,为参与后疫情时代全球价值链重塑打下基础。1.加快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和5G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为数据、技术、人员和服务的流动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鼓励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积极推广自动驾驶、智能穿戴和智能研发等,提升我国经济的价值层级。2.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宽带上网和移动通信费用,增加对贫困人口数字产品消费的补贴,缩减“数字鸿沟”。同时,增强数字贸易对国内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28//《中国国情国力》2021年第1期|总第336期(二)以先行先试探索国际议题的解法以自贸区、自贸港为抓手,先行先试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1.在数据治理方面,探索建立科学分类、风险分级的治理体系。考虑公众权益、个人隐私、企业合法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因素,结合数据共享需求,分类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规范和流动标准。对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重点行业(如金融、石油、电力、水利等)的数据,交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实施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对与政府有关的数据、企业商业秘密数据以及个人隐私的敏感数据,严禁跨境数据流动;其他纳入统一治理体系的数据,可由企业(平台)承担安全主体责任,适当放宽数据自由流动的要求[4]。2.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实施分级分类多元治理。分类即针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算法系统和商业领域的算法系统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分级即对于一般的商业算法系统如定向推送、个性化广告等采取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对于具有与政府和公共部门的算法系统应用类似的重大影响的商业算法系统可考虑一定程度的事前监管。此外,在防范技术滥用的同时也要给网络空间发展留有余地,采取分类分场景监管、行业自律、技术对抗以及数字素养提升等多元化的举措,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对深度伪造技术的妥善利用。(三)促进治理能力与数字技术应用的协同数字经济的发展给政府治理带来了新挑战,因此,应尽快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治理体系。1.给予数字企业试错机会。强化引导类产业政策,创新政策支持方式,鼓励数字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立数字经济企业保险基金,降低企业“试错、容错”风险。2.构建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体系,探索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体系,及时发现潜在经济风险,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强化风险控制能力。3.完善国内数字贸易治理能力。推动个人和企业数据使用规则、数据管理规则和电子交易相关规则建设;推动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自律机制建设;建立数字贸易核算体系和信用体系,搭建数字贸易数据库。4.提升应对结构性失业的能力。引导企业妥善处置员工安置和补偿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互联网+”灵活就业的工资保险制度。(四)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寻求发展共识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以来,线上购物、娱乐、教育、办公和医疗已经成为常态,我国应抓住机遇寻求数据流动、信息共享、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新路径。1.推动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数据流动和信息共享,加快医药研发交流,加强生态环境数据互通,共同抵制全球性灾难。2.探索构建全球数字贸易新规则。着力推动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等相关规则的制定,打造“中国模板”。积极推进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构建“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为制订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提供参考。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以自贸区建设为重点,加强区域之间的贸易协作,为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注释:①数字革命指将计算机所产生和处理的电子信号,用“1”或“0”转换以后可以变成图像、文字、声音和数据等方式加以处理的数字处理方式的变革。其标志是电脑的发明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参考文献:[1]张茉楠,周念利.数字贸易对全球多边贸易规则体系的挑战、趋势及中国对策[J].全球化,2019(6):32-46.[2]吴伟华.我国参与制定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形式与对策[J].国际贸易,2019(6):55-60.[3]鲍静,贾开.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原则框架与要素[J].政治学研究,2019(3):23-32.[4]杜庆昊.数字经济治理逻辑演进和路径选择[J].互联网经济,2020(1-2):28-35.■编辑:齐美娟
篇二:数字经济治理
56Viewpoint观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江小涓辑“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治理重点要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企业发展而言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通过新产业形态,是制造业企业将制造与服务融合发融入大企业平台的资源网络之中,能够极大改善展的新型制造模式。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进自身创新环境,有效激发自身创新活力。而且,协步和应用拓展,传统的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的分同制造的服务过程并不过多依赖人工接触,这意工界限日益模糊,服务型制造的新模式新业态正味着服务型制造满足了疫情防控和制造业高质量在不断创新发展。发展的双方面需要。自2016年7月《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在疫情期间,我国制造企业通过服务型制造南》发布以来,服务型制造的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有力支持了抗击疫情活动,比如一些企业上线医展。2020年7月,工信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疗物资信息共享、资源汇聚服务平台,动态监控防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疫物资生产、物流数据,提高医疗资源调配效率,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举措。充分彰显了积极推进服务型制造的巨大价值。受时隔4年,面对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新冠疫情冲击,全球产业链面临着巨大的中断风险,我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冲击,中央提出了要“加快们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推动供应链智能化、协同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化以及支持领军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保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促证供应链安全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疫情进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服务型制造的理念得到了一是有利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制造业快速更加普遍的认可,积极推进服务型制造成为统筹恢复实现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服务型制造的新模式新业态,本质上是以满二是有利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化水平,进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保障我国产赋能制造业企业,通过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平业链供应链安全。台实现制造全要素全过程服务增值的过程。无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已是工业设计服务,还是个性化定制生产,无论是共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和贸易大国,在全球产业体系享或协同制造,还是信息增值或智能服务,都需要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总体而言,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产业互联网,将生产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产业大而不强,制造全生命周期中的具体环节和要素映射到网络尤其是产业基础能力较弱,与全球工业强国差距虚拟空间并实现互联互通,从而实现制造服务化较大,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相对较低,对全球价值延伸和价值增值,这些服务型制造模式会降低对链控制力较弱等。这突出表现在“工业四基”——人工依赖的程度,提高制造业企业的效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近年来,基于消费互联网引发的商业模式变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自主化程度低,关键共性技革,已经大大颠覆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产业互联网术缺失,产品质量和可靠性难以满足需要,包括试的发展支撑企业不断地创新服务型制造模式,使验验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得企业在减少人工接触式服务的前提下,改善制在内的基础服务体系不完善,信息社会背景下的造企业要素资源的利用效率,扩大服务交易范围基础软件、操作系统、计算机算法等现代产业的核和内容,增加满足客户需要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提心基础更是主要依赖国外。叠加中美经贸摩擦和高制造服务全过程的协同性。协同制造对于中小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又进一步凸显了这一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SHANGHAIENTERPRISENovember202057观点辑要问题。产业基础薄弱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高对我国产业安全会构成较大威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更为必要和急迫。积极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从生产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是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有效途径。发展服务型制造绝不是将发展重点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的“脱实向虚”,而是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从而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也就是说,服务型制造的核心是制造业通过与服务业融合,实现自身效率提升和高质量发展。一般意义上,服务型制造可以从两个层面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一方面是加大在制造过程的服务要素中间投入,这主要是加大技术要素、信息要素、资金要素等生产性服务的投入,这个加大投入的过程就是促进高端要素密集进入生产制造的过程,这将有利于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而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另一方面是拓展制造过程的价值链环节,从单纯的制造环节拓展到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向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延伸,从而提升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分工地位,进而有利于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具体而言,诸如工业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共享制造等都直接有利于产业基础能力的提升,而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定制化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则直接有利于拓展价值链和提高产业链水平。因此,对于我国制造业而言,补齐大而不强、产业基础能力薄弱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高这个关键短板,大力推进服务型制造无疑是十分有效的途径。三是有利于扩大内需,进而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以要素低成本、出口导向型战略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这种通过“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带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的循环方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现在,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比较优势发生了较大改变。总的来看,靠原有发展模式难以实现新的目标,必须更好地挖掘内需潜力、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潜力和参与引领国际循环的潜力,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经济自主可控发展能力,提升国内循环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我国在国际循环中的位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的发展,对于扩大内需、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是服务型制造可以更加直接、更高质量、更加全面、更加动态、更加便利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能在整体上极大地促进消费需求。比如通过工业设计服务,可以不断创新设计理念,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消费质量,促进消费升级;定制化服务通过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等,可以动态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总集成总承包的服务型制造模式则提供了一揽子的消费服务,无疑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加全面和便利的消费体验,大大增加了用户黏性;生产性金融服务的提供,则有效支持了消费者的未来消费,有利于深度挖掘消费者的潜在需求。二是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极大地深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度,拓展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场景,从而可以有效激发对诸如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要看到,当前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之一,没有诸如服务型制造之类的新模式新业态的需求牵引,“新基建”投资就无法成为支撑国内需求增长的有效投资。三是服务型制造不仅总体上能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而且还有利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大发展,从而更好激发内需活力。一直以来,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受到体制机制约束,发展并不充分,是制约国内经济大循环畅通的重要因素。伴随服务型制造的发展,一些束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被日益重视,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检测认证、专业外包、市场开拓等服务业态会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专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也会不断成长,相关职业教育、服务规范等迅速发展,最终形成生产性服务业良性大发展的态势,进一步加速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三:数字经济治理
数字经济面临的治理挑战及应对
摘要:本文将讨论数字经济面临的治理挑战、如不可控的媒体内容以及风险监管问题,并将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治理挑战;内容控制;风险监管。
正文:
随着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也带来了治理挑战。首先,不可控的媒体内容使得政府、企业和用户较难控制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安全和合规性。其次,风险监管体系也不完善,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积极构建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以及建立用户自我保护机制。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加强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并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框架下,数字经济才能受到充分的保护,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用户,他们都可以采取有效的应用措施来应对数字经济面临的治理挑战。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实施有效的法律框架来支持数字经济,比如制定和审核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同时,政府也可以加强对于数字经济的支持和推动,并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一套风险监管体系,包括加强对数字经济市场的监管,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及开展早期预警机制。
其次,企业也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媒体内容中不可控的部分,比如安装自动监督系统、加大对于内容的审查,以及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此外,企业还可以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完善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最后,用户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数字资产,比如使用强力的密码和双重身份验证,建立及时的备份机制,以及定期更换账户密码等。总之,只有通过有效的应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数字经济面临的治理挑战。除了上述应用措施之外,政府和企业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措施来解决数字经济面临的治理挑战。
首先,政府可以加强对数字经济市场的监管,例如推行多部门协同机制,按照行业规范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并定期发布行业指引和监督检查等。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新型技术、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支撑平台,以便更好地监管企业。
其次,企业可以自行研发防止信息外漏的安全解决方案,提高数据安全性。此外,企业还可以加大对客户的数据保护,建立及时的数据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隐私保护政策等。
最后,政府和企业都需要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以确保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例如,在发达地区可以把握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方向,在新兴市场可以支持企业实施新兴技术的创新应用,以及促进城市创新发展等。只有通过因地制宜的措施,数字经济才能受到充分的保护,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除了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措施外,用户也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数字资产。首先,用户可以经常更新自己的设备和系统,以防止被恶意程序侵入。同时,用户也要避免使用低安全等级的网站进行数字交易,避免被欺诈和盗取账户信息。此外,用户还应该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避免使用私人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很容易被获取和利用。
总之,保障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用户的全方位努力。首先,政府要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监管,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并推出调控政策。其次,企业要体现责任、加大对客户数据保护力度,以及分工合作,搭建安全系统。最后,用户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数字资产,通过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来减少风险。只有全方位努力,数字经济才能受到有效且完善的保护,才能让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另外,各地政府还要采取一系列适当的措施来保护数字经济。首先,政府可以提高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和创新政策等方面的完善程度,以有效支持企业和用户的数字交易。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数据安全的监管,出台预防措施,以防止数据泄露的发生,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同时,政府还可以扶持社会资本和企业,推出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拓宽数字经济新领域,更好地发展数字经济。
总之,监管、保护和发展是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关键点。除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管理,推动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提供有效的政策扶持,为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此外,各地
政府也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有效维护数字经济的发展。包括立法相关网络安全法规、数据保护政策以及网络运营企业许可等法律法规,使企业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各地政府也可以开展一系列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数字经济在可持续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时,政府也可以探索新的金融机制,完善数字货币流通体系,发挥金融工具的作用,从而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总之,保障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企业和用户都要做出切实努力,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宣传和教育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从而实现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和用户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有效保护数字经济。首先,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安全体系的建设,增强对数据安全的防御能力。此外,企业还要注意遵守相关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用户也可以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定期更改密码、使用专业的安全软件等,以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受破坏。
通过政府和企业、用户共同努力,可以保障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数字经济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使数字经济可以蓬勃发展,造福大众。因此,应该加强监管,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障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篇四:数字经济治理
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作者:徐翔
来源:《经济》2021年第12期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与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经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近年来,我国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促进创新创业与产业构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在消费互联网、数字贸易和移动支付等领域形成明显优势,成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7月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总规模稳居全球第二,占GDP比重达到38.6%,维持了接近10%的高增长速度,成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稳定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数字产业化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向全球高端产业链迈进;产业数字化进程持续加快,规模达到GDP的30.8%,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具体来看,我国产生数据量约占全球的20%,成为数据量最
大、数据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数据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关键要素;我国电子商务规模位居全球第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数字贸易大国地位逐渐稳固;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接近四分之一,互联网零售向智能生产和电子商务平台全面扩张,促进居民消费全面升级与供应链效率显著提高。
诚然,我国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只有全面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才能真正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以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需要承认的是,数字经济在发展中面临一系列治理痛点,需要高度重视治理与监管问题。在基础层面,支撑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基建存在供给相对不足、体制建设落后等问题;在融合层面,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的方向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创新层面,平台垄断、算法合谋、数字鸿沟等现象的频繁出现均不利于数字经济创新效率的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前提,是准确把握数字经济治理与传统经济治理之间的三大差异。
第一,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提高了政府了解市场的能力,促使各级政府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更好地监督市场、治理市场。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行为,政府只能采取实地参与、现场调查和规则制定等相对固定的传统监管治理形式。监管强度和治理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于市场情况的了解程度,特别是对于市场变化的敏锐程度。现如今,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加持下,政府可以真正实现对于市场的实时监控,并且通过智能算法对于市场将要发生的变化进行精准预测和实时预警,从而做到防微杜渐,提高市场监管的主动性、预防性和科学性。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出台《中国证监会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详细分析证监会监管信息化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了监管科技建设的意义、原则和目标,明确了监管科技1.0、2.0、3.0等各类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需求和工作内容。其中,“监管科技3.0”规划提出,以建设一个运转高效的监管大数据平台为目标,综合运用电子预警、统计分析、数据挖掘等大数据技术,围绕资本市场的主要生产和业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历史分析调查,并辅助监管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全景式分析、实时对市场总体情况进行监控监测。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的先进监管方案,是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典范。
对于数字经济强国来说,数字化融合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而成功应对传统要素成本上升带来的经济增长放缓;而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来说,推动本国经济数字化可以有效加快接入国际数字化生产网络的步伐,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数字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在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当的角色相对传统产业更为重要。代表着科技创新方向与产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的动力來源,也是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政府对于数字经济的持续支持和有效治理,是这一新兴产业成长为国民经济关键产业的必要条件。
21世纪的前20年,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信息革命的进程持续、快速推进,各项数字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进而推动传统工业体系分化变革,重塑制造业的国际分工格局。在这一背景下,数字经济作为关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位进一步明确。然而,新兴产业同时也是不成熟的产业,存在着专业人才储备相对不足、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此时,政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无疑至关重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数字经济治理,能够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质量,进而推动数字经济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三,由于数字经济具有的平台化、数据化、共享化等内在特点,在数据共享、隐私保护和数据标准等市场基本制度的形成上,微观企业和市场本身能够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政府治理就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平台和规则制定者的作用。
在传统经济中,仅当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时,政府才通过构建平台帮助供需双方实现有效匹配,例如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就业服务中心。在其他情况下,经济治理的主要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而在数字经济中,由于大数据等新兴要素和资源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必须由政府参与构建平台才能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又能增加财政收入。除了建设数据交易平台外,在数字经济中,政府还能够参与国际技术标准、互联网协议标准以及数据安全性标准的制订,通过国际合作维护公共数字空间秩序,主导一些关键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如高速光纤网络和先进移动宽带的建设。
结合经济学理论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实践,笔者提出以下四条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政策思路。
首先,以建设数字化强国为导向,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国内外发展实践均表明,企业和市场的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微观基础,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对于数字经济强国来说,数字化融合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而成功应对传统要素成本上升带来的经济增长放缓;而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来说,推动本国经济数字化可以有效加快接入国际数字化生产网络的步伐,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各主要经济体如美国、欧盟和日本都已形成或者正在编制其数字化发展战略,围绕数字化进行的国际竞争势必愈演愈烈。我国也应以发展促治理,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国际领先的治理思路。
数字鸿沟在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居民群体间均有体现,不利于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初心和使命。若想填平数字鸿沟,政府需要积极作为,普遍提升居民的互联网使用水平与信息接受能力,将“数字机遇均等化”作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其次,以制定标准与规则为举措,创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条件。为了更好地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必要消除数字化规则壁垒,推广数字化标准,营造公平、活力和安全的发展环境。其一,政府应加强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巩固核心技术与网络安全能力的建设,并重视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营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环境与网络空间;其二,应最大程度挖掘数字经济的内在潜力,制定数字市场的基本标准与准则,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防止一些大型平台企业垄断市场;其三,应综合利用立法和财政支持等多种举措,为促进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创造适当条件,尤其是支持一些新的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壮大。
再者,以保障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协同治理的制度框架。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托互联网,而互联网的自然垄断属性与中立性也无时无刻不提醒着监管者创新监管模式,协调好政府、市场与社会公众的三方关系。在开展数字经济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应当主动改变职能,积极监督、引导数字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政府应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先进技术手段,尽可能做好反垄断监督管制、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与维护,以及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等工作。在相关工作的具体推进过程中,应准确把握公平和效率、垄断与创新之间的权衡取舍关系。
最后,以解决“数字鸿沟”等伴随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为导向,发挥政府引导与监管的作用。数字鸿沟指的是不同的经济个体之间,由于对数据、信息和ICT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以及创新能力存在差异,而造成的信息落差与贫富差距加剧。数字鸿沟在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居民群体间均有体现,不利于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初心和使命。若想填平数字鸿沟,政府需要积极作为,普遍提升居民的互联网使用水平与信息接受能力,将“数字机遇均等化”作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具体来说,政府应加强对于可能引发数字鸿沟问题的技术、产品与服务的专项监管,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持续提供本地化、便民化的数字内容,让更多的民众真正参与到数字经济中,从而为广大百姓提供在数字经济中提高就业质量、增加收入的机会。
篇五:数字经济治理
数字经济多元化治理的困境与策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
数字经济的诞生和发展是现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相融合的结果。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经济形态相比,无论在生产组织形式还是生产要素上,数字经济都与之截然不同。近年来,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下世界各国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新引擎,陆续将其作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目前,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迅速,共享经济、数字货币等各种新业态层出不穷。数字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关系到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的新机遇。面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需要加强对数字经济的治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第一次全面阐释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为正确认识数字经济治理现状和分析问题,得出解决方案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数字经济治理研究现状
数字经济治理问题的研究已经引起许多国际组织、国家政府机构、有关学者的重视。由于处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治理体制和数字经济发展阶段,数字经济治理策略和价值偏向都有很大差异,每个国家在数字经济治理内容上存在争议和冲突。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对数字经济的测算,[1-2]2014年到2018年全国数字经济总量从16.2万亿元增长至31.3万亿元,占当年GDP占比从26%增加至34.8%,表现出数字经济强大的生命力,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趋明显(如图1所示)。
图12014-2018年全国数字经济总量及占比GDP变化
目前,数字经济所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治理能力不足。首先,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相融合,不断产生新业态,如移动支付平台、共享单车等,传统的技术、法律和管理体系已不再适应这些新的治理对象,仅靠政府单一的主导力量也很难实现有效治理。其次,数字经济的生产要素是数据,对数据的相关规则体系还未形成,如何开发和保护数据成为一大治理难题。另外,数字经济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具备很高的技术能力、数据采集能力和行业渗透能力,能够参与到数字经济治理中。现有的学术研究中较少涉及对数字经济的多元主体这一特征来进行剖析。从已有的文献中分析得知,一方面较集中于探讨数字经济治理的理论框架和实现路径;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治理需要联动多方共同治理,对多个主体的研究较为分散,大多数是基于网络治理对各个主体进行研究。很少有研究结合数字经济的特征分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和策略。
二、数字经济治理中的主要问题
数字经济具有数据化、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等特征,[1]数字经济的治理需要结合其自身特征让更多的主体能够参与到治理过程中,达到协同治理。
(一)对协同治理理念认识不够准确
协同治理是一个关于政府方与非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协同和合作的概念。[9]建立程序和构架来促进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提高决策和实施的质量。协同治理与协调不同,更强调形成长远的治理机制来面对多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数字经济的协同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是各不相同的,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单纯强调某一方或某部分主体的利益,忽视其他参与主体的诉求,会容易引发矛盾,带来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二)数字经济治理技术手段落后
数字经济治理需要多元主体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有效信息,离不开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目前,对信息的手机、检测、评估的技术赶不上数字经济发展更新迭代的速度。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对发生的情况往往无法及时掌握和应对,严重阻碍政府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有效管理,如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等问题。
(三)数字经济治理结构不合理
数字经济治理的主体结构较为单一。但数字经济治理所具有的复杂性和独特性,需要多元化的社会力量能够多层次协同的发挥其主体功能。首先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无法替代其他社会主体所具备的独特功能。其次,数字经济治理的组织结构方式缺乏协调性,存在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治理成本较高。
(四)数字经济治理方式选择不科学
多元化的数字经济治理,需要采用多样化的治理方式和手段。政府、企业和社会都要广泛参与,发挥各自的职责。目前,社会自治模式的力量较为薄弱,但个人风险很容易引发群体风险。数字经济的治理呈现出就事论事、事后弥补的特点,缺乏持久性、系统性和预防性。
数字经济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迭代,这一系统变化就会越大,但越复杂的系统,相应地其协同效应也会越高。因此基于协同治理,分析问题的原因,为多元化数字经济治理提供方案。
三、数字经济治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协同治理的逻辑
数字经济的生产要素是数据,信息技术在生产生活中应用越深化,所产生的数据量就更大,每一时刻数据内容都在发生变化。产生数据的源头来自于数字经济中的各个参与主体。如果仅靠单一主体对数字经济进行治理,是无法全方位解决的,存在治理成本较高,效率低且社会响应低的缺陷。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在复杂的活动中建立协同的治理机制,发挥数字经济治理的自组织特点。
多元化的数字经济,是指协同治理各个主体之间、主体内的子系统之间,通过竞争、协作以及自组织非线性的作用,把系统中混乱,无序的各种要素组合在具有统一目标、内在动力和规范的结构形式中整合起来,形成有序的自组织状态,发挥单一主体无法实现的整体效应。基于协同治理的方式,数字经济系统内部可以逐渐形成自组织秩序,建立这一方式可以采用人为协调的方法对制度进行设计,或是采用自发的系统内部自组织的演化方式。
(二)多元化数字经济治理的参与主体
数字经济治理中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参与主体上,各个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互动和协同构成了数字经济治理的主要内容,每一个主体所承担的作用和角色都是不同的。对于多元化的数字经济治理,构建协同治理体系,首先需要对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公民这些治理主体进行分析,明确各自在数字经济中的责、权、利的关系。
1.政府
政府在整个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中占主导作用。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制定数字经济的发展战略等方式参与到数字经济的治理中。治理过程中,政府更多的是行使监督者和公共代理人的角色,引导其他参与主体的行为,提供服务,为数字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而不是参与到数字经济产品的输出中。
另外,政府内部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也影响到数字经济的治理。若不同政府部门对数字经济中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监督管理机制,就会影响到数据的流动,影响相关企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在协同治理中考虑到不同级政府间的协同机制。
2.企业
数字经济治理中的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数字经济企业大多是平台型企业,拥有强大的数据资源能力,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对于大型的平台企业,本身就具有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企业在协同治理中具有双重作用,与政府不同,不仅与市场中的买卖双方有着经营合作的关系,还能够对平台中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从这一点来看,平台型企业制定和执行规则的同时也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个体。
从市场管理来看,平台型企业需要依据社会认可的价值观,公平公正的设定规则,采取治理措施。从企业经营来看,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追求利润最大化。平台型企业的这一特点使得他们可以通过实施“治理”措施来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又可以通过政策和战略引导平台中的卖家不断成长,增加营业收入,获得利润。
3.行业组织、公众等社会力量
行业组织、公众等社会力量是数字经济治理实践的广泛主体,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既充当消费者,又是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根据数字经济具有网络组织的特点,个人风险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解决,会快速发展成为群体性的风险,最终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这一过程中需要对局部有着高影响力的群体中心进行监督管理,之后通过这些中心节点影响周边的普通节点,达到对风险进行控制的目的。单个公众的力量虽然小,但是提高他们的治理意识,对加强数字经济行业的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公众也是数字经济中创新的重要主体之一,能够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另外,行业组织在推动行业自治、搭建企业交流平台,促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对话,制定行业发展规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构建多元化数字经济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数字经济多中心协同治理网络
对于数字经济网络而言,多元化的异质性主体在数字经济网络结构中的位置不同,重要程度也不同。数据聚合能力大,位于中心位置的节点,要比其他位置的节点更重要,因此可以建立不同主体间“多中心自组织协同”的网络结构。通过不同主体间的协同效应和异质性的治理措施,优势互补,让整个治理系统成为一个有序的自组织结构。
通过对不同参与主体的分析发现,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公众等在数字经济治理中有各自的分工,承担着不同的职能,这是能达到协同治理的前提条件。其中,政府是数字经济治理中的核心,处于主导地位,能够统筹协调各个主体。企业的重要程度仅次于政府,行业组织、公众等则是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基于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可以构建出数字经济多中心协同治理网络。
图1数字经济多中心协同治理图
对于政府来说,需要与企业和行业组织、公众等建立联系,要保持不同主体之间的纵向沟通,也要保持不同政府间的横向沟通。建立多中心自组织协同的网络结构,其关键点是政府能够鼓励和包容不同治理主体的参与,并且帮助它们成长为数字经济治理的中心节点,以此涌现出更多的参与和治理方式。
对于企业来说,本身具有平台的特点,既是治理措施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具有双重角色,整个网络中是和其他治理主体建立联系最多的主体。数字经济企业拥有的数据资源要比政府的种类更多,量更大,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保持数据的流动能够有助于协同治理体系的建立,同时能够扩大自身设定的治理措施的应用范围,增加规则的稳定性。
对于行业组织、公众等而言,是最广大的治理主体,也是治理措施最直接和最灵敏的感知者和提供者,它们承载着最广泛的社会联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到数字经济的治理中,能够保持整个协同治理体系的活力和创新性。
(二)建立数字经济治理利益整合的协同机制
利益是协同治理中最根本的要素,协调治理主体间的利益目标,能够构建稳健的利益整合的协同机制,化解由于利益带来的各种矛盾,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稳定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多途径合理的诉求表达通道,让不同利益主体能够通过正确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减少不同主体之间的摩擦,增强利益共识。如完善的信访工作网络机制等。
2.公平稳定和利益分配机制。政府和企业应当要对市场中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有稳定完整的处理机制,按照不同生产要素的贡献,符合市场的要求去分配利益。
(三)多元化数字经济治理的实施机制
多元化的数字经济治理,关键在于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由于治理主体的分工不同,还有所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实施起来十分困难。因此需要建立相应地实施机制。
1.通畅的信息沟通和信息整合协同机制
不同治理主体在数字经济中所掌握的数据资源和信息是不同的,每一个主体不可能全面掌握所有的数据和信息。但在治理机制中,没有通畅的信息沟通是不能产生协同的,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整合机制是协调各主体的基本要求。要打破各自的数据屏障,建立与治理规则相适应的共享网络,整合多种媒体、网站、社区等信息采集的方式,克服信息障碍。
2.合理的评价监督协同机制
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激励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行为,约束与治理目标相悖的举措。另一方面,监督机制也是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要部分,对权利进行约束,可建立完善政府的重大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制度等。
3.建立应急预警协同网络机制
通过建立多层级的社会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即预防、应对和修复机制。[10]辨识出数字经济的运行状态,有效地评估、调整和强化数字经济治理的模式,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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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数字经济治理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共3篇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1数字经济作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正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我国数字经济已经构建起覆盖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全方位数字化体系,但同时也面临着数个协同治理难题。数字经济的协同治理不仅涉及经济领域,更为复杂的则是涉及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领域,涉及个人权利、企业竞争、国家安全等方面,因此协同治理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改进机制,整合资源
数字经济不同于传统产业,不仅仅局限在线上或者线下,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领域,从社会生产到社会生活,可以说是一个大平台。这就需要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机制改进和资源整合。
从机制层面来说,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构建跨部门和跨界协同治理机制,统筹规划,加强监督,形成数字经济管理的有效协同;对数字资源和数据等基础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开放共享、合理利用,打造以政府为主导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促进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提升网络信任度,遏制信息中的不良行为,维护数字经济的平衡、稳定、健康发展。
从资源层面来说,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政府要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企业要在竞争合作共赢及服务优化督导方面作出贡献;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在技术和数据研究等方面发挥优势;个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数字经济生态的健康利益格局。
二、加强安全保障,防范风险
随着网络互联程度不断加深以及数据规模不断扩大,数字经济的安全已成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重要问题。信息、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方面,应强化安全保障,加强风险防范,防范各类风险,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为此,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数字经济安全制度和政策引导,建设了全国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数据安全管控,保障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环境,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实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三、推动数字经济“进军”全球
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国内的,同时也面临着全球竞争的挑战。通过加强协同治理,中国数字经济应当率先
“进军”全球,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数字化进程,促进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济共同体,加强国际合作以及在国际组织和规则中的参与和话语权的提升,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总之,数字经济的发展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也成为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未来的数字经济发展中,中国政府应积极倡导“多边主义”,统筹协调各领域资源,加强安全保障,推动数字经济“进军”全球,使数字经济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治理体系、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全球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与作用。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2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长足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的快速崛起不仅带来了经济转型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治理挑战。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方面,中国正积极探索和实践,力求推进数字经济与治理的有机融合。
一、数字经济发展概况
数字经济指的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运用数字化技术,依赖于数字化平台运作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对当前经济形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以中国为例,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9%。2018年,国内包裹快递量达到505亿件,移动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80万亿元。数字经济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传统经济结构,也为推动全球数字化进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数字经济治理的挑战
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治理挑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平衡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具体而言,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传统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带来了挑战。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涉及到信息安全、用户隐私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治理和监管。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探索
针对数字经济治理面临的挑战,中国政府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新模式。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共同管理协调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种治理方式,通过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优化治理体系、强化监管等方式,探索数字经济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1、推动产业协同创新
在数字经济治理方面,中国政府提出了设立“国家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议,旨在促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互融互通,促进产业
协同创新。同时,政府还鼓励跨界融合和新品类拓展等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进行垂直和横向的产业协同创新。
2、建立数字生态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数字生态保障体系建设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数字经济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网络空间安全的监管,加大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3、促进数字化人才培养
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中,人才是关键。为了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政府加强了数字人才培养的环节,加强了对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制定更为完善的人才政策。
四、未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发展趋势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未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如如何保障用户数据隐私、如何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等,这都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努力。为此,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数字生态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数字经济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总之,数字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数字经济治理的问题也亟待解决。中国已经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治理模式的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的发展将更加稳定和持续。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3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数字经济市场之一。然而,数字经济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如数据隐私、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面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和企业必须加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保障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意义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联合起来,制定和实施规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意义在于:
1.保障数字经济安全。数字经济数据的泄露、窃取、篡改、丢失等问题,会给数字经济带来重大的损失。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可以制定和实施安全规范,保障数字经济的安全。
2.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数字经济的创新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支持和推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可以为数字经济的创新提供必要的环境和制度保障。
3.加强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数字经济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可以为中国数字经济提供更为有力的国际竞争优势。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实践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下面我们将从政府、企业和社会角度,分别探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实践。
1.政府的数字经济协同治理
政府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数字经济行业标准,加强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中还需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政府可以制定数据安全规范,加强数据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开展数据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民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2)推动数字经济创新。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创新,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鼓励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相互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2.企业的数字经济协同治理
企业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需要全面加强数字经济安全意识,制定公司数字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数据安全演习和漏洞测试,发现安全漏洞后及时补齐;联合政府、社会各方制定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数据安全合作,共同维护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
3.社会的数字经济协同治理
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加强数据安全自我防范和掌握,提高自身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和政府数字经济安全工作的关注和督促,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可以制定规范和标准,加强数字经济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和维护,提高行业的自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数字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未来展望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把握未来趋势,不断完善协同治理体系,加强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融合,构建开放、共享、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未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需要从以下三个方向深度发展:数字技术发展层面、协同治理机制层面和发展领域层面。
数字技术发展层面,需要针对新发展趋势,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协同治理机制层面,需要加强政企社会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的合作机制,完善数字经济治理的市场机制和法制机制;
发展领域层面,需要发挥数字经济的跨界融合作用,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深度融合,扩大数字经济的应用范围。
总之,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必须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上加强同频共振,形成政企社会多元共治、协同驱动的数字经济管理新机制,实现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突破点,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