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张藻榕
【期刊名称】《新农村(黑龙江)》
【年(卷),期】2018(000)00【摘
要】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补齐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乡村短板指明了方向。
【总页数】1页(P22)
【作
者】张藻榕
【作者单位】中共巫山县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省政协召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月度专题协商会3.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4.玛纳斯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析5.走向乡村善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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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一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有助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更大程度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助力护航。
以自治为基础,引导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在法律规则普适性与乡村需求特殊性之间寻找结合点,制定符合社情民意的治理规范。
以法治为保障,逐步树立法律在保护农民权益、维护乡村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权威,促使“三治结合”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运用规则指引乡村治理实践,培育村民的法律信仰和规则意识。
以德治为依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乡村道德秩序,发挥道德内在的浸润、规范、约束作用,培养遵规守矩、崇德尚法的文明乡风。
二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
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构建形成“党建引领、村落协调、社会互动、群众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模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借助“数字乡村”完善乡村治理
数字乡村又是一种社会变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变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制度、手段也持续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化。
新媒体技术将使得个体或组织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自治和发展中,多元主体的权力组合在不知不觉中解构与重构了传统的合法性,村民、村委会、基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在乡村治理中将各有定位、各司其职,可能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行动,充分发挥乡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增强农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