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难点7篇

篇一:社区治理难点

  

  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及破解思路

  作者:陈煜婷

  来源:《党政论坛》2017年第6期

  加强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社会领域的发展却出现了相对缓慢的态势,社会群体日益分化、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由此影响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增加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和挑战。

  一、面临难点

  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难点、重点与突破点均在基层,目前,各地区因地制宜以基层社区服务为主要载体,在为民服务的治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撤销街道、扩大社区规模的“铜陵模式”;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太仓模式”;依托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实现街道社区管理体制的“上海模式”;社区自治、议行分离的“沈阳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和培育社区自治的“江汉模式”。这些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难点。

  1.基层党建引领弱化。基层党建肩负着基层社会治理政治引导和作用发挥的重要使命,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作用。当前,全国各地区域化党建不断推出新的特色项目和亮点工程,然而,基层党建引领过程仍旧存在一个突出问题——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化思维。其一,已有大部分特色项目属于单一党建品牌,宏观整体设计不足;其二,已有大部分亮点工程在协调党建工作和民众需求项目之间缺乏系统性。

  2.基层政府权责失衡。一方面,街道(镇)与居委会之间权利和责任的天平始终倾斜,导致居委会时常需要在缺乏相应权能和资源的条件下完成上面布置的诸多“刚性任务”,街道(镇)与居委会之间行政压倒自治的关系使得其权责关系始终难以匹配;另一方面,街道对上也处于类似的矛盾中,街道办事处的科室部门与上级政府的设置几乎一致,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权力来支持其对接相应任务,可以说街道面临的问题是“责任无穷大、权力无限小”,导致的局面就是“管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管不到”。

  3.社会组织发展滞后。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性存在较大不足,既体现在社会组织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方面,更有甚者也体现在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反而产生了“帮倒忙”的效果。如有些社会组织属于“昙花一现”,其模式难以复制,经验难以持续推广,有些社会组织属于“王婆卖瓜”,未能很好满足居民需求。

  4.基层自治建设不足。近年来,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体系迅速扩展,全国各省几乎都建立了社区建设试点,大力落实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工作。但是受传统文化和传统体制因素的影响,广大居民群体表现出对政府较高的依赖性,自身独立性不强、社区参与意愿相对较低,居民的自治意识和社区参与都缺乏热度。

  二、破解思路

  1.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转变执政理念,加强构建基层多元共治模式。目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社区组织体系也已逐渐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的多元组织体系,但是社会治理的效果并不明显。治理作为一个循

  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改变以往社会管理模式下的重管制轻服务的情况,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民众群体形成

  “多元共治”的整体性治理体系,需要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加强凝聚互动形成“多元合力”的整体性治理力量。因此,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政府既要把自身看作是治理的主体,同样也要把自身看作是被治理的对象,从社会管理的执行者转变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服务者,努力向民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型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不断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各方力量,促进社区治理的整体合力形成。

  2.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严格把控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我国社会转型以来,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社会矛盾接连不断,如何有效地将这些失序事件即潜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冲突控制在有序范围内,是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的一个相当大的挑战。因此,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调控,一方面,根据变化的实际不断修订已有制度,使之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另一方面,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使“规矩”先于问题,以不变应万变。比如,构建流动人口的服务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构建针对特殊需求人群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群体等)服务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构建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治理体系,既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机制。总之,需要通过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针对重点环节,不断尝试,从而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治理体系,为基层社会的稳定做好保障工作。

  3.以民众需求为导向,提升公众主动参与热度,加强构建居民自治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根基在于人民,需要最广泛地动员引导群众激活自治意识、建立自治制度、实践自治行为。民众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是一个从潜在到激活的过程,激发民众参与社区的积极性既要有效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也要引导群众建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治意识;完善民众自治机制,规范民众选举制度,完善民众民主参与社区事务的协商制度,推进协商议事制度化程序化,加强民主监督,为民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规范的可推广的自治体系;基层治理最后的落脚点在于民众自主参与,由此才能真正激发社会创造与发展活力。要注重发挥社会治理各主体的协同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服务组织,找准民众需求点,搭建多元且有针对性的服务平台,让民众真正充分参与社区事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矫海霞)

篇二:社区治理难点

  

  破解社区环境治理痛点难点问题破解社区环境治理痛点难点问题漳州市在全省?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漳浦佛昙镇岱嵩村2021年11?29?,漳州市?态环境局、民政局、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试?)》,明确要求漳州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这是我省?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该举措破解了社区?态环境和物业治理难题,有利于推进环境问题共商共治,提升社区?居环境品质和宜居?活品质,实现家园共建、社区共治、成果共享,对凝聚各?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党对基层社区环境治理?作的领导据了解,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作。委员由社区“两委”成员、?格员、单元楼业主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者?作经验丰富且热?社区?作的居民担任。推?设置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旨在加强党对基层社区环境治理?作的领导,切实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战?堡垒作?。按照规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要求党员?例不低于50%,党员?部可以通过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个?专长,有助于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以红?引擎为核?凝结基层党建先进?量,进?有效对接既有的?格化管理模式,有?开展党建引领基层环境治理?作,激活各?协同能?,打通社区环境治理的“最后?公?”。构建业主、业委会、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四?互信机制社区涉及的环境治理问题和主体往往较为复杂,具体履职中经常存在?盾纠纷和利益冲突,严重制约了社区环境治理的?平。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能够有效解决这?问题。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作,具体职责为:宣传环境保护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绿?低碳、节能环保等宣传;负责指导社区?格员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的?常巡查,劝阻、制??区内违反环境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为;监管业主委员会、协调处理社区环境和物业治理有关事项、引导居民遵守社区相关规约;发挥社区环保?格员?常了解、巡查、协调、?治监督和及时制?、向上级?格报告违法排污?为以及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作?,及时发现制?违法排污现象等。

  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构建起业主、业主委员会、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四?相互信任、公开透明、友好协商的阳光透明治理环境,有助于提升社区环境治理,对于缓和社会?盾、维护社会稳定、提??民幸福指数起到了积极作?。精准定位居民需求破解社区环境治理痛点难点问题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以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具体抓?,可以吸纳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单位、主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完善促进社区服务能?。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基层社区的?作?员、环保?格员、居民,既有专业知识、思想信念,?有直观感受、?活体会,能够精准定位居民需求,尤其是重点关注与居民?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违法排污、绿化、垃圾分类等社区环境痛点难点问题,有助于基层环境治理精细化发展。

篇三:社区治理难点

  

  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哪些突出难题

  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不稳定因素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也让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矛盾化的特点。因此,深入探寻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意义十分重大,任务紧迫。应从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和治理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化解机制等途径突破治理困境。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不易化解。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旧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逐渐瓦解,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不断产生,随之各种新的利益诉求不断涌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缺乏一些制度规范,也缺乏有效的实践经验,导致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快,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增多。

  安全防控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农村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压力不断增大。尤其随着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数量的不断增多,很多针对目标人群的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加之老人和儿童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有限,极易产生各种群体性问题。

  提供服务能力相对不足。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需要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多样化、优质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受资金、人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很多基层社会治理机构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人员队伍建设难度加大。就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看,主要存在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也损害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形象。

  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不足

  思维理念相对落后。当前,个别地区将大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放在了经济建设上,而对于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足够重视。同时,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很大程度上把治理当管理,缺乏服务意识和理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严重虚化。

  治理方式创新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创新,运用行政干预手段过多,硬性的规定办法过多,服务机制没有完全跟上,没有做到“疏堵结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同时,一些地区和部门缺乏足够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较低,制定政策和制度的时候,并没有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导致很多治理制度形同虚设,无法落实。

  治理机制尚不健全。阻碍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另一原因在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导致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责任主体不清,职责权限划分模糊,很容易造成个别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

  突破基层治理困境的有效路径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一要突出以人为本理念。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思想观念。二要突出系统治理理念。在突出党委领导作用的同时,大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三是突出依法治理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树立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和治理机制。一是以党组织为引领。要切实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到党建计划之中,努力健全基层党组织。

  二要以自治组织为重点。要让村委会、社区等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引领人民群众主动进行自我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三要以服务能力为保障。通过社会化方式,引导市场力量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努力培育多种社会服务平台。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化解机制。一要注重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并重,最大限度地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科学化解。对于一些偶发性问题,要及时化解,特事特办。而对于一些周期性问题,要制定制度和办法,通过制度来化解。对于一些长期性矛盾,要突出制度的延续性,通过持续工作,解决矛盾。三是严格追责。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并细化责任追究机制,倒逼矛盾化解,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的科学、高效解决。

  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机制。一要创新服务模式。要革新传统服务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推行网格化服务模式,推动社会服务进基层、基层事务进网格、工作责任进网格。二要突出高效服务。在完善传统服务方式的同时,突出社会服务的科技化和高效化特点,努力构建10分钟服务圈等高效服务网络。三是突出服务反馈。要设立完善的服务反馈机制,及时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群众的服务需求。

  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动力和活力。一要激发主体意识。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逐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二要拓宽参与渠道。要通过村务公开和集体表决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决权。三要科学确定公共事务。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纳入到基层治理的内容和计划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篇四:社区治理难点

  

  《社区治理》重难点

  第一章

  社区概述

  1、重点名词

  社区

  社区问题

  地理社区

  身份利益社区

  个人网络社区

  2、重点掌握

  社区的基本要素、社区的功能及特点、社区的基本分类、传统社区与现代社会的差异、社区问题类型

  3、教学难点

  传统社区与现代社会的差异、现代化的内涵、社区问题的归因

  第二章

  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

  1、重点名词

  善治

  社区治理

  社区服务

  社区组织

  社会建设

  社区工作

  2、重点掌握

  社区治理的含义、善治及其基本要素、“治理”与“统治”概念的区别、新管理主义思潮对政府改革的影响、3、教学难点

  治理理论的含义、社区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

  第三章

  社区治理的策略选择和历史演变

  1、重点名词

  街居体制

  乡村管理体制

  村民自治

  2、重点掌握

  古代传统社会的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社区治理策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中国农村社区管理的历史沿革

  3、教学难点

  罗斯曼提出的三大社区治理策略的要点

  第四章

  社区治理中的组织结构关系

  1、重点名词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第三部门

  社会党建

  2、重点掌握

  社区治理主体——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各自的职能和功能定位、党组织建设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途径。

  3、教学难点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表现、第三部门的内涵和界定

  第五章

  社区治理中的社区自治和公民参与

  1、重点名词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志愿服务

  2、重点掌握

  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自治的内容方式、基本职能

  志愿服务的含义、特征,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

  3、教学难点

  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地位、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状况、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六章

  社区治理中的社区服务

  1、重点名词

  社区服务

  社会关系网络

  准市场经营机制

  社区照顾

  2、重点掌握

  中国社区服务和西方社区照顾的异同、西方的社区照顾模式和实践经验对中国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社区服务的含义、内容及其中的几个关系。

  3、教学难点

  社区服务中的几个关系问题

  第七章

  社区治理中的公共事业管理

  1、重点名词

  社区治安

  社区文化

  社区物业管理

  社区社会保障

  2、重点掌握

  相关公共事业管理的含义、社区环境及物业管理中的诸多矛盾、社区环境及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

  3、教学难点

  社区环境及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

  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工作方法

  1、重点名词

  社会工作者

  受助者

  个案工作

  社区工作

  社会工作

  2、重点掌握

  社会工作的含义、功能、基本要素

  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

  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的基本概念、模式

  3、教学难点

  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模式

  第九章

  未来中国杜区治理方向展望

  1、重点掌握

  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发展社区经济的作用、影响中国社区善治的几个基本因素

  2、教学难点

  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精心搜集整理,只为你的需要

篇五:社区治理难点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谈智慧社区治理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作者:豆雅纯

  来源:《数码设计》2020年第10期

  摘要:“互联网+”为社区治理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智慧社区应运而生。智慧社区区别于传统社区,借助各种信息化技术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传统社区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而且也能够满足居民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需求,尤其是在社区公共服务、居民参与自治和智慧社区的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介绍了智慧社区的现状,分析了治理的问题难点和措施,希望可以更好的促进社区智慧化发展。

  关键词:智慧社区;现状;治理的问题难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D6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129(2020)10-0118-011;智慧社区建设的现状

  2008年11月,IBM公司首次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概念,希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重塑世界,“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新概念随之产生。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城市是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聚集地。近年来,城市不断向着精细化、数字化、闭环化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城市进入新旧治理模式交替、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城镇人口快速上升的新阶段。从2014年到2019年,我国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等政策,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为全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保驾护航。

  2014年,全国各大城市以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为建设方向,根据自身城市特色,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截至2020年,我国已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典型性的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智慧社区建设已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总体上,我国智慧社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智慧社区的建设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智慧社区分布不均的现状。东部沿海城市较早实施智慧社区相关的政策和战略,且占据经济发达、科学技术领先、高精尖人才聚集、城市居民思想开放等优势,智慧社区建设相对较快;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的智慧社区建设则发展缓慢,并未得到城市居民的广泛认知。

  2;智慧社区治理的难点问题

  2.1供需脱节不能整体性响应居民需求。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是进行智慧社区建设的基础。智慧社区应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要和个性化需求。但是现有的智慧社区在满足社区居民需

篇六:社区治理难点

  

  智慧社区治理平台如何解决社区管理六大难点?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众多经济、民生、教育等方面的落脚点。智慧社区治理平台是在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对社区层面进行的智慧化尝试,也更贴近居民生活。“政府主导型”智慧社区治理平台是如何解决政府管理难点的?

  一、政府社区管理现状

  1、社区党建开展难

  当前社区党建面临着工作难出亮点、组织生活开展提醒不准时、人员凑不齐,组织生活信息难管理,党员发展难跟踪等难题。

  2、社区综治监管难

  辖区内的特殊人员难以统计跟踪,重点事件频发,解决进度无法有效跟踪、辖区企业信息不明确,难以进行统一管理。

  3、社区工作管理难

  辖区事务繁杂、管理混乱,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不完善,内部工作信息接收不及时,有紧急工作无法及时处理。

  4、社区数据统计难

  社区统计数据不准确,且无法根据数据情况对社区现状作出分析、对社区安全做出预警。而各部门不同的管理系统无法对接,造成了辖区内一个个“信息孤岛”。

  5、基层治理解决难

  在基层治理中,群众上报问题的渠道少,且上报后也无法得知问题的解决进度。如遇突发情况,各部门之间难以协调。

  6、群众民生办事难

  群众进行政务办理、生活缴费等,多数仍需要线下办理。遇到难题,不知道找谁解决,想找物业,不知道该怎样走流程。

  二、解决方案

  1、为解决社区党建开展难题,以“出亮点”为核心打造专属党建品牌,并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对组织生活的计划、执行、总结、分析全流程跟踪,打造“四有活动管理”。通过人脸识别、手机签到、学习进度等对党员发展历程进行跟踪,为入党积极分子转党员提供依据。

  2、为解决社区综治监管难题,智慧社区针对重点人口单独标记,出入异常及时提醒。重点事件简化上报流程,系统对事件进行分类,迅速派送到相关部门,智能派单。重点企业通过划分行业网格的方式进行整合、统计。

  3、为解决社区工作管理混乱难题,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按网格进行划分,下派一名

  政府主导型智慧社区将成为未来的建设主流,它相较传统的物业主导型智慧社区具有更多的优势:

  三、“政府主导型”智慧社区如何破解现状?

  1、“智慧社区”全面覆盖政府各级部门,解决管理难题。并结合工作特点,以“标准+定制”的方式,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团队,进行专业化运营服务。

  2、运用大数据技术,贯通五架构,对实有人口、民生数据、综治数据、城关数据、智慧党建、工作数据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以对接监控实景、“雪亮工程”、之前的管理平台等。

  3、一个平台,全面覆盖民生服务。群众办理业务,可以通过线下全科社工和线上一网通办两个入口双管齐下,通过“智慧社区”平台集中处理。

  /

篇七:社区治理难点

  

  城市社区公共治理的困境及其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社区为代表的基层单位日益承担起居民日常活动的社会空间。本文以我国大陆的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从政府、社区居民、社会公共组织在社区公共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入手,来考察当前公共治理在城市社区的存在的问题;最后再从政府、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三方面入手,就如何解决当前制约公共治理发展提出可行性对策及建议,希望借此为社区建设或者社区公共治理方面的实证研究提供借鉴。本文主要包含:一:本文选题意义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二:列举城市社区、城市社区公共治理等概念。三: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四: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

  一、选题的意义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1、选题的意义

  城市社区公共治理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切实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的转换,就是要建立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向政府和社区组织、各种非政府组织积极互动的良性治理结构。而这种体制转换的实质,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相互依赖的转型,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为此,我国要建立政府依法行政和社会各个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互动机制,逐步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城市社区管理框架。党和政府必须以切实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自身创新为先导,以培育和壮大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各种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治理格局为前提条件,最终实现城市社区健全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法语完善的社区自治体系的完美结合。通过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在各种资源支持系统的支持下,通过全面整合的各种组织和社会协作,以达到有效的管理城市社区的目的。

  2、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从理论上来看,城市社区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实践摸索阶段,还没有抽象出一定的理论,本文在梳理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对其制约要素进行了分析,有利于对其理论的完善以及分析,同时“合作均衡型”社区治理实践,在一定程度和理念上融合了“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等社区治理模式的合理的一面。在实践上,一方面研究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能够更好地推进城市发展,迎合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居民的利益需求,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合理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转变政府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改由政府管理的事情切实管理好,从而更好地使资源达到最优化配制。加强对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是落实民生问题的一个表现形式,有利于让和谐社会的成果由广大民众来分享。本文以城市社区治理为研究对象,其核心在于对影响社区治理的变量进行探析,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现有的研究成果局限在对整体模式的探索以及对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进行概括抽象,这为研究社区治理增添了新的土壤。本文的主要不足与难点在于对有些的理论的应运上还不够完备,对一些理论的解释还不透彻,同时在社区实践的总结抽象上表达的还不能够具体。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

  1城市社区

  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实体,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社区的多样化是以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和人口聚集规模作为多元标准,然而把社区划分为城市社区、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这是社区研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分类方法。城市社区的主要特点主要是人口集中、商品经济发达、密度大、经济活动复杂、社会结构复杂、社会生活设施完备、社会流动大、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和社会生活的节奏快。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学科科学者开始研究城市社区。张鸿雁(2000)对城市社区下了定义,“城市社区建设是由建筑结合起来的并由居住关系构成的现实社会的社会空间发展过程”①。“城市社区是人类社会另一大基本的社区类型。城市社区是指以从事工商业及其它非农社会活动的居民所组成的、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地区性社会生活共同体。”①目

  前大多人的观念,城市社区指的是城市在一定生活空间的居民所形成的以区域为纽带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城市社会的细胞,简单的说也是一个社会的简单缩影,社区的发展状况再一定程度上标志着这一城市的现代文明程度、社会的进步程度和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社区在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所以城市社区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①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1844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仁M],北京:人民出版

  社,2城市社区公共治理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另外,社区公共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公共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社区治理是社区范围内的多个政府、非政府组织机构,依据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因此城市社区公共治理是指在城市社区范围内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单位、非营利组织、社区成员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总称。

  三、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3.1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社区治理主体的单一性。政府组织成为社区唯一主体,过度干预社区的管理,没有走出大政府的思路,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垄断社区所有的资源,其特征表现为行政主导,政府作为单一中心独挑重任。社区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权或派出机构的附属物,,使居民委员会这一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属于政府的工作任务,并成为政府部门的操作层、落实层,这种社区组织行政化问题,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政府财政拮据也是影响社区公共治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法律滞后使得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变得模糊。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社区各类组织的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比较容易引发争议,使得社区管理的效率低下。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也同样得不到实现。目前涉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有1954年制定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1990年颁布实施的《居委会组织法》。由于相关法律制定时间较早,所以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例如对居委会产生、结构、功能、组织、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也就是说现在的社区建设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在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办事处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所管辖的社区改造成为自己工作

  的机构,社区成了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关”,两者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例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和社区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制约。因此而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而协调的社区治理机制的形成。①

  第三,辖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了解了辖区居民真正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辖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工作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也不讨好。所以新型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得让辖区居民广泛的参与,建立起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辖区居民参与程度不大,参与机制也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让辖区居民参与的事项太少,居民极少涉及到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当中来,居民对其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缺乏居民参与的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了,就召集辖区居民来开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才会赶快组织居民进行工作的安排。即便是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会或者需要讨论的主题也都是社区来定,居民代表也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而规范的程序或规定作为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所以,居民没有参与到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居民参与的缺失也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①盛云、徐雪梅《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系统探讨》财经问题研究第六期2009年6月

  第四,社区民间组织发育迟缓。国外社区中不管是人员还是资金都有民间组织的介入,例如志愿者服务。而我国社区几乎还是政府的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很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去。

  第五,社区建设投资机制不健全。社区建设过程中缺少长效资金投入机制,并且投入力度也不够。一些城市社区建设尚未正式列入财政预算,即使已经列入,财政投入力度也不够。另外,各职能部门在社区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往往根据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需要,资金使用分散而且管理不规范,因为没有制度化,所以综合效益没有明显成效。而且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政府的专项投入以外,社区自筹资金能力差,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社区建设过度依赖政府投资,势必会

  导致行政全能主义的趋向,社区自治的实现更加困难。

  3.2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我国社区建设实践和理论探索以来,新的社区治理的框架逐步形成,合理

  设置城市社区规模,初步构筑了以社区为主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发展社区服务,初步构筑起以社会救助为基础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培育社区干部,初步建设了

  一支中国特色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社区党组织领

  导的较有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然而与以城市居委会为内核的城市社区自治还存

  在一定的差距。

  第一.社区治理的各个主体之间缺乏一定的合作与沟通机制

  社区主体多样性体现在并不是政府是社区治理的主体,而市场组织、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都是被管理的客体,它强调参与治理的各个要素要互为平等,强调主体平等性,也就是说不是只有一个权力中心和责任主体,而是表现为多个中心的体制。有学者指出用“治理中的主体间性”来平衡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治理中的主体间性”指的是社区治理中的多个主体在治理中的相互关怀、相互协调以及相互交换资源并且通过合作来达到社区治理目标的理念。

  第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一方面是社区治理过程中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由于相关法律制定的时间比较早,所以很多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例如目前社会流动人口大幅增加,流动速度也较快,如果按原来的《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管理是以户籍为基础,无疑会把很多外来人员拒之门外。而且立法有些不全面。例如在全国整体范围内还没有一套社区服务法律;社区管理也缺少综合立法,许多工作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强制执行;社区工作立法也是空白,直接影响了社区干部培训和工作稳定开展。①另一方面是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不清问题导致街道办事处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从《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相关法”有关条文的规定来看,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很多重合的职责,所以界限模糊,这就为政府职能部门任意向街道办布置任务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

  ①吴开松,刘国旗,杨照东.《城市社区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66一6第三.城市社区管理机制依旧没有理清权责关系

  城市社区建设有关规章明确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并且规定了街道办办事处拥有街区综合协调的权利,但是没有明确相应的保障措施,这些职能部门的业绩还是由区主管部门负责。因此,街道的协

  调权往往落空。而且区的各个委办局虽然与办事处平级,但都自视身份高,也经常向办事处分摊任务。另一方面,有关考核制度要求街道办事处为辖区所有公共事务负主要责任,致使相关职能部门把本应该自己承担的事务都推卸到街道办事处身上。所以,街道办在行政职能膨胀和政绩考核的压力下,以及受编制和经费限制的情况下,不得不把急剧膨胀的事务转嫁给社区,这样社区的自治根本不能有效的得到实施。

  第四.社区干部队伍及工作人员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社区管理干部对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和组织的作用,所以应该对社区干部进行培训或者考核进行准入。而现阶段我国社区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社区干部工作待遇严重偏低,而且社区干部队伍的准入机制不健全。

  5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治理的对策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我认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5.1深化社区体制改革

  深化社区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认真转变职能,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会”,进一步理清和街道办事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治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使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是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资金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废除街道办事处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社区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真正落到实处。

  5.1.1转变政府职能

  要进行社区治理首先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下改上不改”的现象,社区治理才能取得成效。就马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实践来看,各个职能部门还是把街道办事处看做是自己的下一级政府,想方设法的推卸责任但是却要揽权①。而街道办事处自己的人员配置都有限,最后就把工作又压给社区。所以社区治理的头等大事就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这也是最关键、最困难的一环。

  5.1.2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模式

  在下放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明确社区工作经费拨付标准,社区为有关职

  能部门代办业务时,可以按规定向服务对象开展有偿服务。总的看来,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存在四种方式:一是政府部门只出人不出钱,政府部门向社区派驻人员完成部门职能。二是政府部门只出钱不出人,政府部门筹资向社区居委会“购买服务”,社区居委会招聘人员完成。三是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放权,社区居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委会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例如社区环卫实行“管干分离”,社区环卫运作与市环卫所脱钩,市环卫所赋予社区环卫费收取使用权,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环

  境卫生和基础设施维护事务。四是政府部门既出钱又出人,对业务性、技术性较强的事务在费随事转的同时,因岗设人,由政府部门安排人员完成。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招聘计生专干、社保专干完成相关事务,社区居委会予以协助。①

  ①韩了荣,连玉明.《中国社区发展模式:服务型社区》.北京: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129一1435.2明确社区自治的法律地位

  社区具有自治权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托,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健康进行,才能保障社区治理的完整性。

  5.2.1切实落实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权

  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坚持党的领导下,切实落实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自主决策权和组织管理权;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权;对不合理的行政事务摊派的拒绝权;自主的社区人事管理权;自主的社区公共财政权;建立自下而上的对政府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的监督权等等。

  5.2.2理顺社区与社区治理主体的关系

  (1)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坚持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逐步消除实际存在着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应依法加强对社区自治的指导,但必须有相对稳定和规范的程序,不能以指导之名行领导之实;社区有责任、有义务接受政府的指导,有义务协助政府做一些非经常性、非行政性、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这也是我国社区治理的必要条件。②(2)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自治体的关系。在我国,社区自治离不开党的领导。因此,在社区建设与治理中,必须坚持党组织对社区内多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但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党来包办社区建设与治理,更不能包办社区自治。(3)社区与社区居民的关系。社区是为辖区居民服务的组织,其组成应该是一群活跃于社区的社会活动家,而不应是职业化的“官僚”或“干部”。

  ②蔡同直,《长沙市新型社区管理模式构建对策研究》,国防科学技术人

  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3努力构建社区居民参与平台

  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直接影响着居民参与的强弱。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大都彼此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使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弱化。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得到释放。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同时也可以组织一些集体参与的活动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居民利益社区化是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当社区工作与居民切身利益联系紧密时,居民的生活重心就会转向社区,同时也会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因此应当加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5.4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部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回归、提高效率步伐逐步加快,民间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尤其是在社区建设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5.4.1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多样化发展①

  现在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也越来越重视业余生活。社区应该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居民积极的参与其中。如社区老年大学、健身武术队、老年文艺表演队等。社区根据居民的需要开办组织为居民提供各种义务服务。例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社区环境保护协会等甚至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服务和便民服务。

  5.4.2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社区民间组织的建立要从社区广大居民的客观需求出发,本着自愿举办、总量控制、重点培育的原则,社区要对其监督与管理,让这些民间组织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5.5组建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社区的需求也出现了多样化。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工作纳入到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刁‘投身到城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者的学历教育、岗前培训、职业

  教育和在职培训,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尽快专业化。

  ①李东吕.和谐社会背景下社区治理研究—以鹤壁市少砂I,l路办事处所辖社区为个案

推荐访问:社区治理难点 难点 治理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