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农业局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农业局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农业局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基础。集中力量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各乡镇自然资源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抛荒耕地整治、农村土地流转、富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二)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度全县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6000亩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比率达到80%以上,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县级法人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高标办)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调度、情况汇总等牵头抓总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及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批复、工程变更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对项目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格评审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管;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工作,与项目法人单位共同指导工程质量管理,行使质量监督权,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序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新增耕地认定及耕地质量提升评价等工作。

  同时,县高标办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指导组,负责所挂片区从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雩田片5个乡镇(雩田、衙前、五斗江、新江、双桥);
县水利局负责左安片共6个乡镇(珠田、禾源、左安、南江、黄坑、高坪);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大汾片6个乡镇(草林、大坑、堆子前、西溪、大汾、戴家埔);
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泉江片4个乡镇(泉江、枚江、碧洲、巾石)。

  (二)实行二级法人制,强化乡镇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战场在乡镇,为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增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县、乡两级法人制。

  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县政府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法人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汇报、验收考核等牵头抓总工作,具体负责建设计划下达、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与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备案,工程设计变更总体审批以及组织推进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级法人和实施主体。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和工作机构,督导项目村组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理事会;
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区域、核实建设田块面积,配合县高标办做好本乡镇各项目村工程勘测设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项目施工日常管理等工作;
负责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纠纷;
负责与县高标办、督查指导单位共同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把关;
负责组织工程单标段验收;
负责项目完工后重新分田或耕地流转,签订管护合同,落实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协助做好项目前期以及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三)统一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按照“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注重实效”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2021年度建设方案,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平整区、非平整区两类,平整区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土地平整,达到“路成网、田成方、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非平整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田间道路、小型水陂水坝等农田配套设施。

  (四)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统一技术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设计规划。二是严格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程序、工程质量须经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做到每个村有工作指导,每个项目标段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五)规范实施程序,优化操作流程

  1.落实计划和下达建设任务。2021年度省、市下达我县建设任务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建设面积6000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2020年度耕地保有量和2011-2020年已建成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统筹下达各乡镇建设任务,高效节水建设面积按比例分配。

  2.确定项目村点和实施区块。各乡镇结合耕地抛荒整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包地规模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地块,按整村整片推进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地点和面积。同时,各乡镇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意见。

  3.选定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监理服务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择优遴选确定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将勘测设计代表、工程监理人员分片区落实到各乡镇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4.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外业勘测后,按照“三进三出”程序充分征求项目实施区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再由市高标办或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5.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设计方案评审批复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和批复。

  6.工程施工招标。由县级法人按照有关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结合工程总量,合理划分施工标段,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乡镇及时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标段划分以项目小区为基础,一个施工标段可就近由多个项目小区组成,一个乡镇可划分多个施工标段,单个施工标段不跨乡镇。

  7.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各乡镇和项目村组督促农户及时采收田间作物,作好田间施工准备,中标单位组织材料、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县高标办各督查指导组及乡镇高标办做好项目施工督查指导工作,各施工标段设计代表、现场监理人员、项目村理事会成员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程施工。

  8.单标段工程验收。单标段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在县督导单位指导下,由乡镇高标办组织设计、监理、村理事会等人员,以标段为单元开展工程验收。对于工程质量验收不达标的,必须进行整改,直至质量合格。单标段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向县高标办申请县级验收。

  9.县、市级验收评价。县高标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县级验收评价;
对于完成县级验收评价的工程标段,由县高标办向市高标办申请市级验收。

  10.工程移交落实建后管护。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移交和管护规定,高标准农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将项目工程移交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与项目村组签订管护协议,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日—3月15日)。各乡(镇)政府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于1月20日前落实建设地点和面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汇总,并于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调研核实工作;
3月15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招标代理、勘测设计单位选定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3月15日—10月20日)。4月15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田间勘测;
5月30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县级法人完成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7月30日前,县级法人组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和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
10月20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施工招标并指导各乡镇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31日)。各项目区于2021年10月20日前敦促农户完成农作物采收,项目村组完成实施田块面积核实,按时将田块交付施工,施工企业进驻项目区做好施工准备;
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将田块交回村组,落实管护责任;
2022年3月31日前,项目镇村完成田块权属调整、将田块落实到户或流转,确保春播。上图入库各阶段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时间节点共同完成。

  (四)验收考评阶段(2022年4月1日-7月30日)。2022年5月20日前,由县高标办牵头,组织各项目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完成县级验收评价;
2022年6月20日前,完善结算资料报送市高标办申请市级全面验收;
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市级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准备,并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有关乡镇须参照成立乡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项目实施村成立理事会,并明确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省高标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县财政按30元/亩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县高标办8元/亩、乡镇政府10元/亩、村组12元/亩,用于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和项目日常管理经费支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同时,为激励项目区新增耕地开发工作,提升项目建设效益,县财政根据新增耕地开发认定成果,按20000元/亩安排奖补资金,对新增耕地开发参与单位予以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是我县今后几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方向。各乡镇、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落实,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均应经所在乡镇审核认定、并经工程督查指导单位、监理单位及县高标办签字确认后,再予拨付。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评,并酌情增加评分比重,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县高标办要落实工作督查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加分奖励;
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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