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加强低保工作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
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维护我街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难点。街道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现就我街道低保工作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对策作简要的探讨。
一、目前我街道低保工作现状
我街道目前共有19个社区,人口6.5万余人,至2020年10月止有低保户1842户,保障人口4290人,月发放低保金766892.42元,保障对象占户籍人口6.6%。造成我街低保户偏多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我街属老城区型街道,又是城乡结合部,下岗失业人员多,困难群众多;
二是我街弱势群体多,我街有残疾人850人,是全区残疾人最多的街道。
二、我街的主要作法
我街低保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地方工作实际,通过探索和实践,逐渐形成了低保审核程序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分类管理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重点保障人性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我们在开展城市低保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健全组织为核心,加强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街工委、办事处始终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践行“xxxx”重要思想,解决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民心工程”来落实。为此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会事务科科长、街低保专干及街监察科长为成员的低保审核评议小组,各社区也相应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为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1、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城市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街严格按区有关规定,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了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三级管理程序。对新增户逐户上门走访,层层入户核实,坚持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工作方法。即:听申报户及邻居的介绍和意见,看困难户的家庭生活状况,查清申报人家庭经济收入就业状况等,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入户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申报资料的准确性;
社区评议小组评议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评议,再上报区民政局,通过集体研究,符合政策条件的,才准予纳入,发放低保证。
二是完善了社区操作规程。以建立健全社区城市低保操作规范制度为切入点,先后建立了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职责、城市低保十种不予批准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及申报程序、低保工作管理措施等操作规范,做到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化,制度化。
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凡是对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街道评审,做到情况准确、记录完整,方能做为调查核实、评审回复的有力依据。由调查组工作人员向社区评议小组汇报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概况,评议小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充分了解掌握每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状况的基础上,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沟通意见,然后逐户拿出评议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白告知理由;
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我们把保障对象中年轻、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坚持定期入户调查,通过经常性的走访活动,随时掌握低保家庭的收入及就业情况。积极帮助低保对象想办法、谋出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便早日摆脱贫困,脱离低保群体。真正实行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以创低保“双a”为突破,实现管理对象清晰化
近两年我街借创低保“双a”契机,对我街所有低保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整理,做到一户一档。根据其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三类,进行分类施保,灵活管理。第一类为“三无对象”,用绿色标识登记管理;
第二类为超过就业年龄段及无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一年审核一次,用黄色标识登记管理;
第三类是明显不稳定的保障对象,即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结构变动大的对象,重点审查,每六个月审核一次,采用红色标识登记管理。
3、努力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城市贫困居民的生命线。可是,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单依靠发放有限的“低保”金并不能够最终改善困难家庭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在做好“低保”工作的同时,又着力构建保障体系。首先是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帮助困难群体彻底“脱贫”;
其次发挥“慈善超市”平台作用,大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再者是开展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救助重病患者75人,救助资金401200元,临时救助18人,救助资金14600元。
三、当前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自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低保工作为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街道作为实施低保工作的一个主要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难点问题:
一是收入界定难。按照相关规定,户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应纳入保障范围。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申请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特别是打工、房屋出租等隐形收入不主动申报。还有一些与子女分户的老年人,按照规定,子女赡养费计算为其收入,但申请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赡养为借口,使低保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地测算其家庭总收入;
二是情况调查难。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很难抽出时间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
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周边邻居怕招惹麻烦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也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据相关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
三是“两劳”释放人员保障难,这部分人在劳动年龄段须就业,但在政治上有污点,难以找到工作,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明确了被保障人的权力和义务,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施处罚,追究法律责任适用法律规定不明,重保障、软处罚。
四、对加强低保工作的几点思考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件难事,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关系,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区、街主管部门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社区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组长、民警组成,负责对本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初步审核,把好第一关;
三是成立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主要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积极分子组成,由于他们来自于群众,对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较了解,能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施正确引导。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组织街道、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细则》掌握政策标准,不仅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细则》,更要学会运用细则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建立工作机制,实行规范管理。在低保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区分不同情况认真对待,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评定、审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监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对入保对象入保前的评定审批,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工作保;
要着力强化对入保对象入保后的动态管理,力求做到能进能出,彻底打消入保者固有的低保铁饭碗、终身制思想;
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机制,不定期对入保对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低保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落实,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民心效应。
(四)建立社会求助网络,扩大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仅体现在资金救助上,还要积极发挥社会求助功能,在全社区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一方面要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生活条件较好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捐赠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低保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走出困境;
另一方面落实好政策救助,使低保对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寻岗、腾岗、买岗等多种方式,推荐有劳动力能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五)建立全市联网系统。建议将房产管理系统、申请银行贷款系统、金保网等与低保管理系统联网,可以随时查出申请者是否购买过商品房、是否已就业交纳社保、是否向银行贷款等行为,以杜绝骗保行为,让更多的应保者进入低保行列。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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